男露宿者否認一項非禮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
疑討錢被拒 露陽具騎頭
被告梁漢明被控於今年七月卅一日,在彩虹道街市一樓非禮女事主X(四十多歲)。但被告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指他襲擊X。
須用輪椅代步的X供稱,案發當晚被告女友走來向她討錢被拒,被告於是到來指罵X。
被告當時拉低內褲露陽具着她「含」,更騎上她頭部唱歌,又用拖鞋摑她及用屁股「捽」她的臉。
辯方盤問時向X指出,被告女友沒有送內衣褲給X,只是代X購買,被告只是用拖鞋打X,之後便離去。X不同意辯方的說法。
案件編號:KTCC 374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