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四地執法機關去年九月底展開打擊電話騙案聯合行動,搗破活躍四地的台灣電話騙案集團,拘捕多人,其中一名台灣男子及五名內地男子在港處理提取和匯走騙款,於香港落網。該六人昨於區院承認四項與洗黑錢相關罪行,涉及三名台灣女受害人,騙款共約二百五十多萬港元,法庭將他們收押至九月九日判刑。警方庭外透露根據台灣當局提供資料,一二至一四年間便有一億八千萬港元騙款由台灣匯到香港,再由「人頭」來港提款再匯走。
六名被告包括台灣被告章露峯(五十三歲),及五名內地被告葉君杰(廿九歲)、羅偉杰(卅歲)、郭永俊(廿三歲)、郭桂枝(四十五歲)及高維新(卅四歲),合共被控兩項串謀洗黑錢、一項洗黑錢和一項企圖洗黑錢罪。各被告原被控多一項洗黑錢罪,涉及犯罪得益逾七千五百萬港元,惟因部分受害人不願作證,控方遂決定將控罪留在法庭存檔。警方庭外指相信章主要負責在香港提款的事宜,案件仍在調查中。
辯方律師求情稱,章只協助在內地做生意的台灣友人來港提款,其餘五名被告有些不知情,也有收報酬來港開戶口和提款。
案情指,台灣退休女教授黃瑞枝去年九月接連串電話,說她的身份被盜,並涉金融詐騙案,要證明清白就要將錢匯到香港一個高官的戶口內,她分兩次將共二百一十萬港元匯到一香港戶口,但該戶口由被告羅偉杰持有。羅於匯款翌日來港到銀行提款,警方發現羅與葉一同離開,再跟章會合,章之後將錢拿到大埔一間找換店意圖匯款時被捕。
其他兩名台灣女受害人分別為五十六歲主婦江阿秀及六十二歲退休人士黃碧貞,她們分別被騙將二十多萬港元匯到香港,眾被告分別參與到港提款及匯款,而江於匯款後翌日懷疑受騙報警,黃碧貞則在入錢後即時醒覺,並叫銀行中止匯款。
另外,三男兩女於今年四至五月間收到騙徒電話,訛稱其家人被挾持,五人共付十二萬九千港元和五萬元人民幣「贖金」。惟其中一名男事主被騙徒要求再次支付贖金時,收到其兒子電話,知道被騙,遂報警。警方拘捕兩名負責收錢內地男子。兩名內地男子何建富(廿歲)和梁健超(廿一歲)昨承認洗黑錢和串謀洗黑錢共六罪,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法庭現將兩名被告還押至九月十九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612、333及33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