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事件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其實反映一個深層次的問題,就是新科技對於傳統法規、現有行業和既得利益者會造成強烈衝擊。傳統零售業早已受到網購的激烈競爭,今天輪到的士被Uber搶生意,難保明天又會有另一個行業遇到新對手。
今天是科技大爆發時代,特別是資訊科技迅速發展,一日千里,令到世界不斷改變。大家回想一下:電子計算機面世之後,多少人家中還有算盤?電腦出現之後,還有人用打字機嗎?數碼相機的發明,令到菲林攝影年代走向式微;隨着光碟和「手指」全面普及,唱針唱機、磁碟和錄影帶時代也相繼一去不復返;現時幾乎人手一部的智能手機,更是大大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習慣。很多人都說,現在上街可以不帶錢包,但不能不帶手機。
例子不勝枚舉,說明科技進步為社會帶來的變化,根本不可逆轉,只能因勢利導,盡快融入和適應。Uber正是這個大潮下的產物,它提出「共享經濟」概念,要用盡汽車的價值,讓「無車一族」在有需要時也可得到汽車接載服務,所以有市場。在進入香港之前,它已在全球三百個城市挑戰傳統市場,成為估值超過五百億美元的「新貴」。
三藩市和新加坡對待Uber的經驗不妨參考,就是兩地政府皆制訂法例,對Uber租車App進行規管,其中三藩市政府更設立推動共享經濟小組,協助Uber發展,這種擁抱新科技的精神,值得學習。所以,對Uber不該抱着排斥的心態,正如的士業代表所言,業界並非害怕競爭,只是要求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