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阻差辦公 老蘭兩男判罰款

【本報訊】有「人間妖域」之稱的蘭桂坊於六月發生非法集結事件,警方拘捕逾一百人,多人涉嫌阻差辦公,阻止警車離開。四名男子於事後被控阻差辦公和襲警等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訊,其中兩名被告承認一項阻差辦公罪,裁判官指兩名認罪的被告阻礙警員的時間不長,案情不算嚴重,因此各罰款二千元。

另兩被告獲撤控

兩名認罪被告分別是林冠言(五十一歲,燈飾公司東主)和冼文亨(三十歲,侍應),他們都有三合會相關的案底。案發於六月二十一日凌晨,中環蘭桂坊有人非法集結,警方拘捕一百零五人,並準備押上警車帶返警署,兩名被告卻站在警方防線,阻礙警車離開。至凌晨三時許,仍有廿多人在雲咸街聚集,令警車未能離開,首被告更叫囂:「走乜×呀?」警方最後拘捕兩名被告,警誡下他們保持緘默。此外,其餘兩名被告陳啟華(二十八歲)及黃錫明(四十八歲)則獲撤控。

案件編號:ESCC 192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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