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環、金鐘及廣東道一帶名店原來猶如無掩雞籠,一名獨行賊只用幾秒到幾十秒,便一再將店內的名牌銀包手袋偷到手,甚至可以大模廝樣把贓物拿在手中從正門離開。他在三個月內偷到的名貴皮具總值逾卅七萬元,當中包括一個價值逾廿五萬元的手袋,部分店舖更是屢次失竊。他昨於區院承認十五項盜竊罪及一項刑事毀壞罪。法庭將他還押至九月十一日,等候其心理和精神報告後判刑。
被告何耀民(卅歲),除十三項在名店盜竊的控罪外,另承認先後兩次在其工作的公司偷竊,包括偷了同事的手提電話,以及在送貨後「私吞」了一千多元貨款後失蹤。他被捕後,又毀壞警署囚室內的消防花灑,導致囚室水浸,事後聲稱是其情緒失控下所致。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因在CHANEL等名店盜竊被判監十個月,去年十二月才獲釋。惟他出獄僅六天,便到廣東道的免稅店偷去一個價值近一萬八千元的Givenchy手袋。之後於一月底,他到中環太子大廈的Jitrois偷去一個價值廿五萬三千元的手袋。在二月和三月時,他偷走多個名牌手袋或銀包。
被告每次都是乘店內無人或店員正忙着招呼客人時,隨手拿走就近門口貨架上的貨品,將手袋背在身上,大模廝樣離開。今年三月三十一日,他再次「光顧」廣東道的免稅店,偷走一個價值一萬八千元的BVLGARI手袋,終被店員發現通知保安窮追,並在店外被保案截住人贓並獲。
案件編號:DCCC 52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