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警隊調整新入職人員的體能測試要求後,消防處亦正考慮降低現職人員沿用三十四年的體能測試標準,四十歲或以上並曾有傷病消防員及救護員的周年耐力測試跑,將由三哩跑大幅降至一哩步行。有現職消防員質疑有關的安排不公平,更擔心「放生」體能不合格人員,會危及市民及同袍的生命安全。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消防員要有良好體力,認為當局應清楚向公眾及消防員職工會解釋有關體能要求改變的原因,釋除公眾疑慮。
消防處規定消防員及救護員每年須通過體能測試,即三哩跑,確保現職人員有足夠體能應付救人救火工作,但每年仍有部分人員未能通過測試,未能過關者須接受為期兩周的訓練,直至合格為止,除三哩跑外,員工亦要通過手力測試。
有前線消防員向本報透露,處方近日考慮讓未達標的人員由三哩跑改為一哩步行,批評處方一直對體能不合格人員的情況視若無睹,得過且過,如今推出一哩步行,等同遷就體能未能達標人員,眾所周知,消防員及救護員一向以體能為根本,故質疑處方此舉危害市民及消防員的生命安全。
消防處發言人指該處早前委託香港大學運動及潛能發展研究所檢討「周年體能測驗」,報告顯示「三哩跑」仍為有效反映消防及救護人員心肺耐力的體能測試,故處方會繼續沿用,但該處亦考慮同時推行「一哩步行」測試,為四十歲或以上因傷病而未能進行耐力跑測驗的屬員進行心肺耐力測試,強調調整現職消防員及救護員體能測試要求是因應社會發展。
至於「一哩步行」測驗合格時間會因應四十歲或以上不同年齡組別的屬員而訂於十三分三十秒至十六分三十秒之間。
消防處職工總會及消防處救護員工會均促處方盡快就調整體能測試事宜,諮詢工會意見。
浸會大學體育系教授鍾伯光表示,消防員要負重或背負傷者逃離火場,體能要求十分嚴格,四十歲仍屬壯年,消防處須解釋為何劃界於四十歲而非四十五歲,以釋市民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