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來,對於被拿下的四隻正副國級大老虎、逾百名省部級高官,第五代固然痛恨他們的「經濟罪」,更恨他們的「政治罪」,其包括結黨營私、以權謀私、搞團團夥夥,視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政治規矩如無物,直接挑戰中央權威、黨組織權威、第五代權威。
不久前,中紀委公布了中共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因為嚴重違法違紀被開除黨籍的消息,宣布了他的「八宗罪」,其中「經濟罪」三宗:一是「大肆進行利益交換、利益輸送」,牟取暴利;二是「夥同其子行賄」;三是「參與騙購外匯」。「政治罪」五宗:一是「在黨內搞團團夥夥」;二是「拉攏腐蝕領導幹部」;三是「公開散布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四是「隱瞞個人因私出國(境)情況」;五是「縱容其子開設私人會所,並多次在私人會所宴請有關領導幹部」。
趙少麟「政治罪」多過「經濟罪」,而這是過去中紀委公布被拿下高官嚴重違法違紀時很少表述的,今次拿趙少麟做樣辦示眾,相信是隨着第五代反貪腐、打老虎形勢全面深入發展的需要,也是在用具體案例說明甚麼是第五代近年強調不得違背的「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
正如習近平所說:「腐敗問題與政治問題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搞拉幫結派這些事,搞收買人心這些事,沒有物質手段能做到嗎?做不到,那就要搞歪門邪道找錢。反過來,如果有腐敗行為,那就會想着如何給自己找一條安全通道,找保護傘,就會去搞團團夥夥,甚至想為一己私利影響組織上對領導班子配備的決定」。細讀這段話,可以把趙少麟三宗「經濟罪」、五宗「政治罪」如何相伴而生解釋清楚。然而,趙少麟只是小巫,不久前被「雙開」的令計劃才是「腐敗問題與政治問題相伴而生」的大巫,其罪如何,大家等着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