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內開寵物P 高級警遭投訴

【本報訊】法庭羈留室疑「開寵物Party」一事有新進展。有網民向本報表示,已去信警察公共關係科投訴,指涉事為一名駐法庭的高級警員,質疑他於今年三月廿一日早上帶同親友及狗隻進入羈留室,並涉嫌在當值時間玩狗拍照,而所流出相片中的藍色籃,是用以載搜身「打包頭」(即隨身物件逐件收在袋子)物件,竟用以載狗。該網民指,該男警涉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禁止在法庭內攝影的法例,要求警方跟進及全面調查追究刑責。

網上近日流出約七張「羈留室寵物Party」照片,其中三張是一名女子抱着一隻小狗,一張為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與兩隻小狗的合照,另有三張為小狗照片,其中一張可見小狗坐在寫上「××法庭」的膠籃內。有資深警務人員指法庭羈留室一般在法庭文職人員辦公室旁,負責羈留準備上庭的被告,保安級別等同監獄,不能帶同寵物入內。

網民憂機密文件外洩

有網民擔心相關人士在法院內拍照,可能會令機密文件外洩,要求當局跟進調查。另有人指可能拍照當天是有特別安排,要求當局跟進。懲教署發言人表示,該法庭拘留室並非由懲教署管轄,署方須進一步了解情況以決定跟進工作。警方發言人表示,如證實人員有不恰當行為,定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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