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誤解商品例 屢見「投錯訴」

【本報訊】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實施兩年以來,海關每日接獲的查詢有下跌趨勢,由實施後首兩月每日平均接獲六十二宗查詢,跌至過去六個月平均每日十四宗,而投訴則每日維持約十多宗,顯示消費者對條例認識有所增加;不過,仍有消費者對條例涵蓋範圍有誤解,導致「投錯訴」,令部分個案未能成立亦不能追查,為增加消費者的認識及拆解投訴如何才成立,海關於網上提供小冊子供瀏覽。

靜音電視有聲出 小巴客不滿

海關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麥毓錦透露,有市民乘搭公共小巴時,發現車上的電視顯示屏未有發揮其標示的功能,「明明寫住有靜音功能,點解仲有聲出?」遂向海關投訴小巴營辦商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但由於條例只涵蓋商戶直接提供給顧客的服務,即只包括交通服務,該顯示屏與小巴營辦商提供的直接服務無關,故海關不能就有關投訴採取行動。

麥毓錦又舉例指,「有旅行社A投訴另一間旅行社B,指B沒有為其顧客提供房間」,但因條例只包括商戶及消費者的交易,投訴亦應由消費者提出,故商戶投訴商戶的個案,亦是「投錯訴」的一種。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