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曾種禍埋炸彈 村屋消防多隱患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前人種禍,後人遭殃。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禍港七年,不僅施政混亂,而且留下不少爛攤子,村屋消防問題多多,危機處處,正是他當年埋下的禍患。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地政總署及消防處對新界村屋消防安全監管不力,導致亂象叢生,危機四伏。港府○六年起實施《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消防安全規定指引》,以行政方式規管村屋的消防安全設施,規定擬建屋宇地點中心半徑三十米範圍內,有十間或以上屋宇就要設立緊急車輛通道以便救援,但實際上,相關指引一直淪為空文,多年來只有不足一成村屋被當局認為需要設立緊急通道,九成村屋獲批准採用替代措施,尤其是一一年後落成的村屋,幾乎全部沒有設立緊急通道。更甚的是,緊急通道大多位處私人土地,往往被阻塞或改變用途,而執法部門又疏於巡查及執法,即使發現問題也僅是發警告信了事。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村屋消防亂象叢生,曾蔭權正是始作俑者。貪曾○六年為爭取連任向鄉議局乞票,除了親自下令部門加快處理積壓的丁屋申請,更大幅放寬消防通道限制,令救援車輛難以進入。當時已有不少村民質疑,丁屋建得密密麻麻,連道路也被侵佔,擔心引發安全問題,結果不幸而言中,近年來村屋接連發生奪命火警,前年有位十六歲少女就是死於村屋火警。貪曾為求連任,罔顧村屋消防安全,無異於拿村民生命開玩笑。

當然,地政總署和消防處監管不力,懶於執法,同樣難辭其咎。申訴專員報告踢爆兩個部門五宗罪,包括村屋緊急車輛通道名存實亡、替代措施忽略現存村屋、無設立相關資料庫等,問題的嚴重性可見一斑。事實上,即使是所謂的「替代措施」,也是形同虛設。本報前年九月踢爆不少村屋走法律罅,先按規定安裝消防設備,待消防處發出「滿意紙」後立即拆走,將單位「還原」,有人甚至漠視法例要求,胡亂更改屋內消防設施。然而,問題曝光後,執法部門依然聽之任之,從未作出檢控,終於觸發申訴專員主動介入調查。

不過,調查歸調查,政府部門敷衍了事,卸責成風,申訴專員的批評和建議能否收到成效,實在令人懷疑。可以見到,申訴公署及審計署每年都揭發政府部門種種問題,但往往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今次除地政總署和消防處被點名炮轟之外,水務署亦被申訴公署批評處理私人單位滲漏歎慢板,有的個案拖延兩年之久,而過去幾年滲水辦處理的個案中,多達一成未能查出源頭而不了了之。

一節見則百節知,港府施政混亂,官僚胡混度日,香港儼然變成一座危城,不是消防危機,就是滲水困擾,再不就是食水含鉛,衣食住行都有問題,港人怎能不提心吊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