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四年司法機構年報出爐,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連續四年逐年增加,每年都有超過一百宗,由前年的一百四十一宗,增至去年的一百五十九宗,當中八十宗涉及投訴司法的決定,四十宗涉及投訴法官的行為,另有三十九宗涉及同時投訴司法的決定和法官的行為。
根據現行制度,所有關於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相關法院領導層處理,有泛民立法會議員質疑現行機制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另有泛民議員亦指任何機制均有優化空間,應秉持公平原則處理相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