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綽號「四眼哥哥」的「學生前線」前成員鄭錦滿,去年聖誕節凌晨到旺角「鳩嗚」時,被指不理警員的警告,衝過封鎖線橫過馬路,因而被捕,遭控以一項阻差辦公罪。他早前在九龍城法院受審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昨日判刑時嚴斥他挑釁警方,其行為或造成混亂甚至傷亡,故將他判囚廿一天。
廿七歲被告鄭錦滿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廿五日,在旺角亞皆老街阻撓警員執行職務。裁判官判刑指,當時現場有過千人聚集,藉佔領表達意見,而被告故意作出衝擊和挑釁行為,有機會造成混亂和傷亡,慶幸現場人士未受挑釁而未有大混亂,但需判囚以懲。考慮被告年輕,故判他入獄廿一天。辯方原打算替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提醒辯方被告之前已遭還押一段時間,扣減後料可即日獲釋,辯方遂停止申請。
另外,在去年十月十五日佔領期間,龍和道出現大規模衝擊事件,期間一名卅八歲無業女子梁玥晴亦被指違法越過警防線,又不肯離開,事後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她早前受審後,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其中一項罪成,判罰款三千元。
裁判官裁決指,首項控罪涉及的警員,最終成功將被告梁玥晴帶離現場,期間被告雖手舞足蹈,但無礙警員執行職務,故首項控罪未構成阻差辦公;至於次項控罪則涉及在警員多次警告下,被告仍未有離去,更不停掙扎令警員難以替她的雙手綁上膠索帶,確有阻差辦公的情況,故裁定她此項罪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是育有三名在學子女的單親母,從事紅酒買賣,只因關心社會事務才犯案。
案件編號:KCCC 4559/2014、ESCC 119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