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重大事故黨政同責

天津大爆炸,習近平作出對安全生產事故問題的長篇批示,其中有「切實做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這就是說對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地方黨委書記、行政長官都要負起責任,被問責、究責。過往地方或單位出事,往往只向行政官員問責,如縣長、市長、省長、單位行政領導、公司老總等被追究,黨領導、書記可置身事外,最多是「失察」,是「領導責任」,不會受具體處分。

這些年中共實行黨、政一把手制度,要「黨政分開」、「政企分開」。地方最有權力的一是黨務系統、二是政府系統。書記是黨系統一把手;省長、市長、縣長則是政府一把手。地方政務、經濟、民生、建設、生產、財政等等都由政府管理,由省長、市長、縣長等領導負責。當然,中共的政治體制、國家政權是黨領導一切,黨委會、黨書記是老大,重大問題、人事問題由黨的常委會討論決定。地方行政官員是黨常委會的副書記、二把手,只是為了權責分明,黨政分明。黨書記一般不過問、不干預政府部門領導的工作。

於是,過往地方出現安全生產或涉及經濟社會民生的重大事故,只會向行政領導問責。例如當年的「沙士」,向北京市長問責;山西礦難向省長問責;河北「毒奶粉」向省市行政領導問責。他們或辭職,或受到處分。

這樣的狀況,在今次天津大爆炸、習近平重要批示下要改變了,今後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黨書記難有這方面的政治保險了。巧的是,今次發生大爆炸的天津,正處在「黨政一把手、一肩挑」的狀態:自去年十二月孫春蘭書記調到中央統戰部任部長後,市長黃興國就代書記。中央如果要對今次事故問責,黃興國橫豎跑不掉了,何況他在天津當了好幾年的常務副市長、市長,就算不搞「黨政同責」,他也問責難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