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商人控《壹週刊》誹謗 換法官審理

【本報訊】從事證券投資多年的商人何汝權,連同其相關公司入稟控告《壹週刊》誹謗,案件昨在高院提訊。被告《壹週刊》一方指,得悉資深大律師鮑永年將是處理本案的特委法官,惟鮑現正代表中草藥洗髮用品生產商霸王國際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該案仍審訊中,稱擔心鮑對被告存有偏見,申請改由其他法官處理本案,高院法官昨批准申請。

本案原告依次是何汝權、俊智投資有限公司、環球國際石化有限公司及環世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其總編輯李志豪及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原告指《壹週刊》在一二年五月刊登一篇題為「直擊種金集團 專呃無知師奶」的文章,涉有誹謗成分,要求禁制有關報道及索償。

法官林雲浩昨表示,被告於去年十一月已知本案由鮑審理,不滿《壹週刊》遲遲才提出申請,惟司法機構已找到另一位有檔期的法官可替代,本案將如期於今年九月七日開審。

案件編號:HCA 128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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