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鉛水事件,行政長官梁振英公布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委員會主席是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陳慶偉,另一位委員,是曾任廉政專員和申訴專員的退休高官黎年。委員會主要職權是確定公屋食水含鉛超標的成因、檢討及評定對食水的規管,以及監察制度是否適當,並提出建議。預計花九個月完成報告。梁振英表示,會根據報告追究責任。
當鉛水事件爆發初期,民主黨黃碧雲就要求特區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並由法官領導加強公信力。
黃碧雲更表示,如果政府不及早成立調查委員會,她就會在立法會內支持運用權力及特權法去進行調查。現在政府已基本上採納了泛民的建議,因此,現在泛民在處理鉛水問題上變得被動。
泛民為了取回主導權,將事件放回立法會議事廳,於是去信立法會主席,要求召開立法會特別會議,討論是否根據權力及特權法,由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鉛水事件的動議。似乎事件沒有因為政府成立調查委員會而冷卻下來。
事件發展至今,我們再一次分析:議員是要解決問題還是搞政治動員?政府以為聽取了議員意見,滿足了議員的要求,就可以用一個合理程序處理問題,不致使事件太政治化。但這只是一廂情願,泛民並不會因政府作了一些妥協便作罷,大家會繼續炒作事件,繼續尋找政府的不足,直至有官員問責下台,從而強化議員監察政府的功能。
議員怎會不善用這難得好砌的民生事件,藉此繼續燃燒而累積自己的政治資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