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東方相片侵權 壹傳媒賠訟費求和

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在過去十九年不斷遭壹傳媒集團侵犯知識產權,壹傳媒因侵權行為向東方賠償或繳款法庭,金額合計已逾一百三十萬元,惟壹傳媒侵權行為不斷。今年三月八日,《蘋果日報》網站一段影片刊載一張無綫女藝員蔡思貝與另外四名無綫男藝員的相片,是屬於東方的版權物品。東方遂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最終求和,向法庭繳存二萬零一元作為「附帶條款付款(Sanctioned Payment)」及支付二萬一千元律師費。

去年九月五日,東方在東網刊登題為「蔡思貝單挑視后楊怡喪溝羅仲謙」的報道,文章刊載無綫女藝員蔡思貝與另外四名無綫男藝員的相片。不過,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旗下的《蘋果日報》網站在今年三月八日一段題為「【爭收兵】攝石人吳若希靠波餅 硬搶蔡思貝觀音兵」之報道的影片內,竟擅自使用東方其中一張蔡思貝的相片。擁有涉案新聞照片版權之東方旗下的東方報業人事資源有限公司,在發現版權受到侵犯後,於今年五月四日透過律師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蘋果日報》網站所屬的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侵犯相片版權。

東方入稟要求法庭宣告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下稱「被告」)侵犯東方照片版權,頒發禁制令禁制被告作出侵權行為,命令被告交出有關侵權照片,並就侵權一事向東方賠償,以及按照《版權條例》作出額外損害賠償。

向法庭繳存20001元

今年五月十五日,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委託其律師向法庭繳存二萬零一元作為「附帶條款付款」,東方接受。而根據《區域法院規則》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須要支付截至送達接受通知書的日期(即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東方之訟費,最終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同意支付二萬一千元為完全和最終解決東方申索之訟費。

案件編號:DCCJ192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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