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被投訴 趨以調解處理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去年度接獲的五千多宗涉及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投訴中,經已完成全面調查共有三百多宗,另一百三十八宗成功調解,創下歷史新高。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六成投訴個案涉及部門意見出錯、工作延誤或執法不力,當中或與政策過時有關;她又稱,去年度共有廿五個被投訴機構主動提出調解處理糾紛,反映機構對調解的態度漸由抗拒轉為接受。

劉燕卿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政策與法規未能與時並進,導致未能全面運用資源,而公署調查後所提出的意見,逾九成獲各相關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接納。她舉例指,以往食物環境衞生署處理店舖阻街時,執法人員需目擊錢銀交易始可行動,但經公署檢視後,執法門檻得以降低,「只要(啲貨)推咗出街,違法經營,另有證明貨品有標示價格,就係執法證據」。

專員:已主動查樹木管理

劉又稱,不涉行政失當的投訴個案,可透過調解處理,效果顯著,但必須先得到投訴人及被投訴機構雙方同意,「以往好多被投訴機構好抗拒調解,依家反而係佢哋主動提出」。據申訴專員上月發布的年報顯示,去年度成功調解的個案,是上一年度的三點六倍。

至於般咸道四株百年石牆樹被砍事件,劉指公署有接獲相關投訴,但基於保密協議所限,不便透露詳情,劉指出本港不時發生樹木倒塌導致人命傷亡,故公署已於去年主動調查樹木管理工作,包括部門統籌角色、執行細節等,盼可盡快公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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