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去年三月在區院被裁定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罪成,遭重囚六年。他早前在高院就定罪提出上訴被駁回後,昨日再在終審法院提出終審上訴許可的申請,終獲受理申請,其終審上訴現定於明年五月卅一日開審,預計聆訊三天。終院法官更批准楊家誠在等候上訴期間,以現金七百萬元及現金人事六百萬元,共一千三百萬元保釋候審。
上訴人楊家誠(五十五歲)昨早由囚車押送到庭應訊,在庭上所見,已服刑逾一年的他頭髮灰白,容貌較昔日蒼老不少,且消瘦不少,所穿西裝亦顯得「鬆身」。他當得知終院受理其上訴申請後已面露笑容,再獲批保釋後,更笑容滿臉地與到庭旁聽的妻子王曼酈輕聲細語。之後,其妻離庭準備保釋金,直至傍晚六時,楊完成保釋手續,偕妻十指緊扣步離法庭,匆匆登上七人車離開。而他在登車前的路程中一度需朋友攙扶。
案件在早上九時半開庭,終院法官在甫開庭十分鐘,便就上訴一方所呈交的四個法律問題批出終審上訴許可,當中包括是否須證明涉案款項來自犯罪得益、質疑控方只依靠案中五個銀行戶口而提控,而非就指定的每個款項交易提出檢控、指原審法官錯誤裁定楊戶口流轉款項的來源認知等。
案件編號:FAMC 28-2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