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醫藥費入獄兩救護員上訴

【本報訊】兩名在消防處任職卅年的男救護員,因公務扭傷腰而享有逾一年病假,期間涉嫌串謀兩名註冊中醫師虛報求診次數,並誇大診金,騙取消防處及保險公司醫藥費共逾七萬二千元。二人早前被裁定卅項串謀詐騙罪成及判囚,昨向高院上訴,法官聽畢控辯陳詞後押後裁決。

一將刑滿 一已獲釋

上訴人分別是已退休的林國強(五十五歲),他被控廿三項控罪判囚十一個月,將於本月十六日刑滿,他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另一人譚振興(五十五歲)被控七項控罪判囚九個月,現已服刑完畢,判刑時正值退休前休假,現只就定罪提上訴。

兩人的代表律師陳詞指,控方特赦證人即涉案藥房職員陳冠全,有可能為減低自己在案中的參與程度,而扭曲事實誣陷二人,原審裁判官卻錯誤裁定陳是誠實證人。此外,林受消防處誤導才誤解申索機制,根本沒有不誠實犯罪意圖;且林確有支付部分醫藥費,真正的涉案款額應遠低於控方指稱的四萬六千多元,判刑明顯過重。

案件編號:HCMA 19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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