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獨激進分子涉製造炸彈案,被捕其中五男一女被控一項「串謀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案昨於觀塘法院再訊。六被告仍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到九月中,待警方檢視被告電話及電腦內資料,又透露警方在當中找到關於製作懷疑爆炸品的照片。將案押後至九月四日再訊,除女被告續准保釋外,其餘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依次為陳耀成(無業,卅四歲)、鄭偉成(地盤工,廿九歲)、彭艾烈(電腦技術員,廿一歲)、胡啟賦(無業,廿一歲)、文廷洛(無業,廿三歲)以及女被告陳卓琳(網購代理,廿九歲),控罪指各被告於今年五月廿七至六月十四日,在港非法及惡意製造爆炸品,串謀藉爆炸品導致爆炸,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控方表示,案件要等候化驗逾百個化學樣本,讓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確定有關的化學品能否製成炸彈,且需時逐條檢閱被告的瀏覽紀錄,及須檢閱各被告電話及電腦中的軟件、訊息、影片及照片,部分電話及電腦因被密碼鎖上而需時解鎖。
案件編號:KTCC 287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