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次案底 積犯認盜竊罪

【本報訊】有九十四次案底的無業男積犯,於去年七月出獄兩個月後再犯,於五個月內多次藉詞遺失銀包、手機,甚至訛稱要借手機給母親一看,騙去十多名學生的手機及金錢,最終被捕。被告李偉雄(卅七歲)昨於區院承認十五項盜竊罪,還押至下周一判刑。

控方指被告其中九十二次案底與不誠實罪行有關,以往亦多次以相同手法騙財。警方庭外指相信受害人超過五十人,但未有足夠證據全部提出起訴。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間,分別在港九新界向多名十三至十八歲學生訛稱在的士遺失銀包等,並提供假聯絡資料,問對方借錢及借手機,得手後去如黃鶴。

案件編號:DCCC 44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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