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燃料附加費 不擬引入

【本報訊】的士業早前因石油氣價格高企,要求政府引入燃料附加費機制。運輸及房屋局參考外地經驗,以及逾千名本港的士司機及乘客意見後,認為不宜引入的士燃料附加費機制,擔心開徵附加費會削弱政府對的士收費把關角色。當局指,若同時存在恒常加價機制及附加費機制,或會引起收費混亂及令乘客有「雙重加價」的觀感;而的士車主亦可能會因為引入了附加費而乘機加租,此舉未必可增加司機收入。

「應維持簡單收費結構」

運房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一二至一四年間雖曾有一個月,石油氣價攀升至每公升六點一五元,但全年計期間平均氣價只介乎每公升四點七五元至四點九元,今年的平均氣價更跌至每公升三點二元。運輸署收集了十七個其他城市經驗,發現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及杭州五個內地城市,有的士燃料附加費機制;美國華盛頓及新加坡雖曾開徵燃料附加費,但與本港一樣在油價回落後已終止計劃。政府的文件指,不少人認為附加費等同把的士營運成本直接轉嫁到乘客身上,且的士應維持簡單的收費結構,故反對引入附加費。

當局考慮各項意見後,認為不宜引入燃料附加費機制,強調政府處理的士加價申請時,會全面考慮各項營運收入及成本,不會單單因為其中一項因素,如燃料成本而作決定。而且引入附加費,亦可能引發其他公共交通服務產生連鎖反應,令普羅市民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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