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代糾四風、反貪腐開始後不久,議論過「官邸問題」,認為需要改革,後來就沒了聲息,大概已通過文件下達,作出了相應規定,先觀察一段執行情況再說。
內地黨政系統官邸問題,主要是省部級或以上高官在使用官邸上超標嚴重、公私不分,任職時搬進去,調職或故去後變相成私宅,本人及家屬長期佔用。軍隊這個問題更嚴重。年多前,軍隊再發文件,下嚴令清理「房產」,要求多佔的房子必須交還。據報道今次效果不錯,不少軍事單位現有大量上交空置住宅,特別是軍師級官員「入住標準」的住宅。不過,中共最高層和當年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大宅子,包括中南海內的「庭院」,很多年來由其遺孀及其子女兒孫住着,至今難以清理,似乎也不知怎麼清理。
海峽對岸的台灣官邸問題則有另一番景象。行政院長官邸自馬英九上任以來,前後換了五位行政院長,無一位入住官邸。最近新任行政院長毛治國計劃將這座空置了八年的官邸改造為全台第一個社會企業孵化基地,但經查,一年多前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已將這座官邸撥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使用了,毛院長的計劃可能落空也。
早在一九五七年,台灣就制訂了官邸管理辦法,除了蔣總統之外,台灣副領導人、行政機構負責人、各部委負責人以及各縣市長都有權入住公款開支的官邸,但只有居住權,沒有產權,任職期滿後要退出官邸。
台灣民主化之後,副總統、行政院長都有私宅,毋須入住官邸。二○○○年,台灣變天,民進黨執政,該黨官員大部分在台北沒有住處,一些空置官邸又被使用。例如副總統呂秀蓮搬進了前監察院長陳履安的宅子;行政院長游錫堃搬進了前警備總司令館舍;陳水扁則搬進總統官邸,並花近千萬元台幣裝修,認真豪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