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鉛」兇 啟晴喉匠或釘牌

【本報訊】啟晴邨單位水喉駁位驗出含鉛燒焊物,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根據《水務設施條例》規定,水管工程不可以用含鉛的材料,他已責成水務署徹查,會採取檢控行動。水務署署長林天星直指負責啟晴邨水喉工程的持牌水喉匠為林德深或遭停牌,甚至取消牌照。不過,翻查《水務設施條例》,違反條例罰款最高僅一萬元。

陳茂波:或採檢控行動

陳茂波昨在跨部門記者會指出,根據《水務設施條例》規定,水管工程要由持牌水喉匠負責施工,並且不可以用含鉛材料。對於啟晴邨的水質問題,他已責成水務署徹查,倘若確定有違規行為,會採取檢控行動。同時,水務署也會跟進有關持牌水喉匠最近完成的水務工程。

水務署署長林天星則稱,除了由律政司研究起訴林德深外,該署亦可將他紀律處分,例如停牌或取消牌照。林天星又說會聯同房屋署,跟進林德深負責的其他屋邨,即龍逸邨、長沙灣邨、水泉澳邨和葵聯邨的水管接駁工程,抽取水樣本化驗鉛含量和燒焊物等,有結果會適時公布。

據了解,林德深年約四十歲,曾為一間建築公司董事,報住何文田。本報記者昨晚到林住所追訪,一名女子應門,否認單位內有林德深為涉事的水喉匠。

水務署指出,持牌水喉匠可承接住宅及工商業樓宇供水水管裝置工程。除持牌水喉匠外,任何人或任何人僱用不屬持牌水喉匠的人,進行樓宇供水系統安裝或改裝工程,即屬違法。林德深所持牌照屬於第一級,即用於建造、安裝、保養、更改、修理或移動任何種類的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

《水務設施條例》列明,發牌當局可隨時取消違反條例的水喉匠牌照,或暫時吊銷牌照不超過六個月,而任何人違反條例,可處第三級罰款一萬元。

鉛超標「水錫條」助省工序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說,水喉接駁燒焊有兩類,第一類是用「水錫線」,這是官方認可物料,另一類是「水錫條」因含鉛量超標,早已禁用。他指出,業界喜歡用「水錫條」燒焊,因較易控制,尤其是水喉轉彎位,可以節省工序,舉例來說,一條邨有八百個單位,便有多達二萬個接駁位,現時人工貴過料,每個接駁位快一分鐘,「小數怕長計」地省開支。至於啟晴邨承建商中國建築,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應耀康表示,如果證實中國建築有違反合約,便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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