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高鐵糊塗帳有理說不清

港鐵和政府在高鐵超支和延後啟用上,兩者都極力將問題責任從己方放下,潛台詞是對方要承擔超支的額外成本,以及延後通車的損失。站在一般市民的角度,高鐵問題責任誰屬其實沒有多大的討論空間,因為政府是港鐵的大股東,高鐵超支,到最後還不是政府要承擔絕大部分的金額?而且延期通車已是必然的事,整個社會都是大輸家,現在政府和港鐵互相責難,除了推卸責任,實際意義已是不大。

雙方不會輕易低頭

抱這種看法並不算錯,因為站在務實的角度看問題,社會是大輸家已是必然。可是從法理上來說,政府和港鐵分屬不同的法人團體,在責任誰屬的大考慮之下,彼此都不容有失,因為在合約條文之下,責任誰屬涉及天價的賠償。這是一個大原則的問題,對政府和港鐵來說沒有妥協空間,尤其是在政治化日深的今天,要是一方簡單地承擔了責任,將會是無窮麻煩的開始。是以政府和港鐵在責任問題上存在分歧,即使實際後果可能差不多,但在法理上雙方都會據理力爭,起碼在台前彼此不能輕易低頭,這是一個我們要明白的地方。

港鐵是上市公司,以商業形式運作,這令其角色和定位飽受批評。港鐵根據票價調整機制,每年會進行票價調整,這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合法權益。但這個在法理上站得住腳的做法,卻和大眾的期望有所落差,早已惹來社會的非議。故此,在市民大眾的認知上,港鐵已是一家追求盈利、不理大眾想法的機構。當然,這只是一個感覺。在港鐵的角度而言,港鐵為乘客付出了許多,港鐵的營運無疑是世界級的,無論在票價或是營運指標上,港鐵都是位於世界前列,可是大眾觀感主導了一切,硬繃繃的數字說服不了社會,這是港鐵的原罪。

說回高鐵超支事件,大眾不期然地將以前的觀感和超支扯上關係,在形象上港鐵已處於下風。當港鐵目前還是堅持「合法」權益時,整個形勢其實是對港鐵不利的。不幸的是,港鐵作為一家上市公司,除了企硬之外,實在沒有其他的出路。

超支撥款勢受阻延

從上文所述,港鐵好像已無可避免地要為高鐵超支負上責任,但我們要分清楚主觀感覺和客觀事實的分別。在高鐵的興建上,最終的項目擁有者是政府,港鐵只是代理人,代理政府在高鐵上的建造和營運。港鐵作為代理人,所負的是一種盡職代理人的角色,要公允地評價港鐵在高鐵超支和延期通車上,便得從盡職代理人這個方向入手,才可以脫離主觀判斷地評價港鐵在高鐵項目上的得失。若要真正審視港鐵有否違背代理人的盡忠角色,便得明白港鐵所受委託的內容,當中港鐵的權責範圍,更是評價港鐵有否過失的重點。一般而言,代理人必須和項目擁有者訂立合約,這個委託合約將會是在法理上解決事件的重要依據。問題是,這個合約是保密的,也令港鐵陷於被動。

對政府而言,目前的政治氣候是沉重的,高鐵超支和延後通車已是嚴重打擊,假如再在超支撥款上受阻延,後果將不堪設想,更別說目前實際超支多少還沒說得準。以現時立法行政關係的緊張,現時估算的超支金額要得到立法會支持通過已不容易,要是將來超支數目不止於此,未來的情況更不容樂觀。政府要港鐵顧及長遠和政府的合作關係,潛台詞是要港鐵承擔多些,好讓政府有喘息空間。然而,這個構想會否因雙方立場不同,令政府的如意算盤打不響,這可是一個大考慮!

高鐵超支已是一筆糊塗帳,說誰人負責已沒法說得準,從拍板興建到現時已不知更換了多少人事,根本已是有理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