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九歲中六男生譽韋崙在今年三月一日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行動時,戴上面罩及裝甲手套,揮拳襲擊在場維持秩序的男警而被捕,被告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襲警罪,並在庭上向警員道歉。裁判官水佳麗昨判刑時,考慮被告有悔意,判被告一年感化令,並勸誡他參與較有建設性的事:「將來社會靠你哋,你必須證明自己值得被社會依靠。」裁判官判刑時又引述被告的報告,指他在小時候因肥胖曾遭同學「歧視」,認為被告應能明白被人「歧視」的苦處,日後參與政治活動時須顧及他人感受。
另外,六十歲無業婦被指於去年九月三十日至十月一日佔領期間,疑不滿樓下嘈吵,在其銅鑼灣怡和街的樓上住所涉嫌向馬路擲三個橙及一袋西瓜皮,當三名警員在十月一日上門調查時,她又涉用菜刀襲擊及抓傷警員而被捕。女被告鍾美容昨日於東區法院承認兩項高空擲物罪,但否認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兩項襲警罪,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TMCC 564/2015,ESCC 88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