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年由內地移居香港的中年主婦,今年五月十九日因不滿十二歲兒子夜歸,於觀塘順天邨住所與兒子口角,並在激動下用菜刀斬傷兒子的右手臂,她大驚馬上為兒子止血。兒子及後把事件告知老師,輾轉報警。主婦在警誡下稱,原本打算用刀背打兒子,但當時卻誤用刀鋒。五十五歲被告林桂蓮,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承諾不會再向兒子「郁手郁腳」;裁判官斥責被告「連刀鋒刀背都未識分」,幸事主毋須縫針,現先索取被告的感化和心理報告,准她繼續保釋至九月八日判刑。
案件編號:KTCC 312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