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圍標案 判頭五千元保釋

沙田翠湖花園二億六千萬元天價維修工程惹關注,東方報業集團今年四月率先報道,廉政公署就天價維修事件展開拘捕行動,其中一名被捕的維修工程男判頭,日前被落案控以五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昨於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涉嫌串謀他人提供近四千五百萬元賄款,以圍標方式取得翠湖花園、濱景花園和土瓜灣華麗大廈的顧問和翻新工程合約,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廿四日轉往區院再訊,被告續准以五千元保釋候審。

五十七歲被告丘瑞田,其中三罪指他於一○至去年間,串謀鍾偉強、楊永燊、黃志光、黎國樑、樊卓雄和許鈞碧,向新昌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僱員樊卓雄、新昌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僱員許鈞碧,以及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提供報酬,即分別以翠湖花園樓宇翻新總工程費用的百分之六、一和十,涉款分別是一千五百萬元、二百六十萬元和二千六百萬元,誘使他們協助鍾、楊和黃取得工程的顧問和翻新工程合約。資料顯示,新昌是翠湖花園的管理公司。

稱「全港小業主被人圍標」

被告另被控於○六至○七年間,串謀梁文華和鄭錦江,向德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僱員鄭錦江,提供九萬六千元報酬,誘使鄭提供土瓜灣美華街、下鄉道和麗華街的華麗大廈翻新工程資料,並協助梁取得工程的顧問和翻新工程合約。

最後一罪指他於○五至○七年間,串謀王邵強、歐珀江、何志光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向沙田濱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整體維修專責小組的組員何志光,提供共六十萬元利益,誘使何向王提供濱景花園樓宇翻新工程的資料,以助王取得該顧問和翻新工程合約。

被告昨應訊後,戴上穿了洞的口罩離開時,突然向記者表示,「全港小業主自九七年起已經被人圍標」,又呼籲市民:「小心你哋啲物業!」他並聲稱○七年曾去信廉署要求「救救香港嘅小業主」,他欲解釋時即遭親友拉走。

翠湖廿名業主示威吐苦水

昨日約有廿名翠湖花園的業主在庭外示威,高呼「反圍標!反貪腐!」有業主趁機投訴,翠湖的翻新工程新不如舊。其中一名七旬業主馮太更大吐苦水,指她需負擔卅二萬元的維修費,一筆過付十多萬元後,餘款每月分期繳交,但她覺得「好貴」不再供款,結果被罰三萬多元利息,因而感到「好谷氣」。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認為,本案只是開始,並籲請政府有責任處理圍標問題。

案件編號:KCCC 224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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