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明鏡:二戰後國際秩序四個要點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上周在第四屆世界和平論壇上說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話:中國和美國二戰時是盟友,中國軍隊當時是坐着美國的軍艦收復南沙群島的,這一點美國朋友應該非常清楚。這句話,其實非常形象描繪了二戰後形成的國際秩序的要點:

第一,二戰後的國際秩序,實質是各戰勝國以及戰敗國重新確定主權和勢力範圍。

第二,中國和美國等同盟國是戰勝國,日本是戰敗國。中國和美、蘇、英、法創立聯合國,共同維護戰後國際秩序。九月在聯合國總部舉行的成立七十周年紀念活動,具有歷史和現實意義。

第三,日本作為戰敗國,嚴格執行二戰後的相關國際條約等法律文件,是二戰後國際秩序不可或缺的部分。日本任何違反這些法律文件的言行,都是對二戰後國際秩序的破壞。而美國若允許或縱容,亦是破壞二戰後國際秩序的行為。

第四,中國維護南海島礁主權,是依據二戰前後相關的法律文件行事,既是維護中國不容侵犯主權的舉措,也是維護二戰後國際秩序的行為,對世界和平發展負責任的行為。

值得不厭其煩地指出的是,《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舊金山和約》,以及由中華民國政府和日本簽訂的《中日和約》,皆規定:日本歸還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在太平洋區域所佔的一切島嶼;日本自中國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滿洲、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應歸還給中國。

目前,菲律賓佔領的我中業島,是當時民國海軍「中業號」軍艦從日本手上接收,故更名為中業島。故此,美日若對中國南海島礁主權持異議,實在非常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