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捭闔:憲法宣誓制度

剛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從明年開始,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人大委員長、各部部長等領導人在就職時都要向憲法宣誓。這是建立憲法地位的重要舉措。十八大以來,中國大力提倡依法治國,而第一步就是要依據憲法治國理政。宣誓制度表明了憲法的最高地位,更是一個法治精神的教化過程。日後,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就任,表明了憲法作為國家權力的唯一來源。誓詞甚至把原來草案中的「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鬥」這句政治性比較強的內容更改了。對於憲法和黨章以至執政黨關係等問題,誓詞中並沒有對黨表態的要求,也從側面釐清了憲法地位的崇高性。

任何宣誓都是一種形式,公職人員對憲法宣誓就任的制度更是具有非凡意義。在香港,當我們進入法庭的時候,需要向法官鞠躬。當法學院學生完成實習期,註冊成為律師的時候,也會在法庭舉行一個莊嚴而隆重的禮儀,要表明的就是一種禮教。經過這個過程形成道德要求,建立職業操守。中國古代一直強調禮樂要「成教化,助人倫」,正是出於這個道理。

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在內地普遍法治精神尚未成熟的環境中,使社會學習和宣傳憲法,在全社會樹立憲法意識的重要一步。這個做法跟把每年十二月四日訂為憲法日同出一轍。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除了需要建立普遍的權威性,如何使之成為具有實效的法律文件,如構建和優化違憲審查制度,將是決定依憲治國成效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