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引入國安法需先通過23條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前日通過新修訂的《國家安全法》,並把港澳納入適用範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表示,《國安法》並無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因此相關的條文不會用於香港,本港只有透過《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才會實施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例。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鍾樹根在電台表示,沒有一個國家是沒有保護自身安全的法律,香港在這方面已經做得較慢,未來一定要通過廿三條。多名泛民議員則反對廿三條立法,反促港府澄清港人會否因在港言行,而在內地視為犯法被拘控。

此外,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部國際宣導主任庫瑪指出,新《國安法》是中國當局企圖加強和保護自己權力的手段,中國人權狀況在新法下只會變得更壞。

人權觀察亞洲部執行主任布拉德‧亞當斯亦指出,中國當局想通過新法傳遞一個「他在控制中國,中國共產黨在控制中國,任何想要反對他的人都應該感到害怕」的訊息。

台獨分子台北焚五星旗

在台北,十多名獨派人士在凱達格蘭大道高喊口號及焚燒五星旗,抗議中國政府把台灣納入新《國安法》,認為台灣前途需由台灣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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