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做到冇停手,總有食飯嘅時候,抖一抖,抖一抖。」歌就係咁唱嘞,但如果你係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一日隨時要踩足十七個鐘,又點可能抖一抖吖。
唔係講笑o架,本報記者直擊發現,唔少食環署外判清潔工同管工由於工資太低,唔夠養家,惟有頂硬上一日踩兩更,做足十七粒鐘「地獄更」。有垃圾站管工大吐苦水,每日由朝早六點半做到夜晚十一點半,返屋企求其瞓四、五粒鐘又要返工,日日如是,搞到逢年過節都冇機會同屋企人食飯。有位年近七旬嘅外判清潔工亦唔例外,一日走兩場做十七個鐘,但一個月至搵得一萬蚊鬆啲。由於外判清潔工長期需戶外工作,加上唔夠時間休息,唔少工友吃不消,有人甚至工作期間暈倒添。
咪以為呢啲係個別現象吖。工會代表踢爆,政府同外判清潔商簽合約時,根本冇寫明管工每日最多工作幾小時,而一般清潔工話就話規定每日唔可以喺同一公司工作超過十小時,但由於人工實在太低,好多人焗住「走法律罅」幫兩間公司打工,結果咪出現一日工作十七小時嘅非人待遇囉。
有立法會議員就講得啱嘞,清潔工好多都係年老弱勢社群,從事十幾個鐘體力勞動至可以勉強餬口,唔單止唔人道,直頭係香港嘅恥辱。
冇計喇,政府帶頭無良,外判合約價低者得,外判商為咗壓低成本,一味剝削員工,部分外判商刻薄員工嘅程度同血汗工廠冇乜分別嘅咋。大家應該記得,多年前食環署外判清潔工被揭發時薪只有七元,全城鬧爆,後來因為民意壓力太大,政府至死死氣推行最低工資。
話時話,政府對外判制度放任自流,搞到亂象叢生,點止刻薄員工咁簡單吖。講番食環署清潔工,呢頭有人做到有氣冇碇抖,嗰頭有人偷懶蛇王。好似灣仔一個食環署垃圾收集站咁,長期處於無王管狀態,外判工人遲到早退,返工玩手機、瞌眼瞓、代同事簽更簿樣樣齊,垃圾站長期擺空城計,街坊要自己操作壓縮斗倒垃圾,問你服未。咁都未算吖,試過有食環署外判清潔商突然炒晒啲工人,拖欠大筆遣散費,食環署冇追究不特止,仲向有關外判商批出五千萬元合約,簡直匪夷所思。
曾經有位高官講過,無商不奸。其實計功夫茶話齋,今時今日應該改為「無官不奸」至啱。唔係咩,政府將服務外判嘅同時,連責任都判埋出去,有事就推晒畀外判商,自己闊佬懶理,關人個關,唔係奸官又係乜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