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政府空談立法 拖拉多年

近年本港醫療儀器事故頻生,政府多次探討立法規管的必要,惟多年過後,立法時間表仍然遙遙無期,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多年空談立法卻零監管,醫療業界要求政府必須盡快立法。

「冇發牌制度、儀器又冇監管,令意外發生咗市民都冇得追溯!」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政府多年來對於醫療儀器零監管,他亦一直向政府要求強制立法規管,可惜多年來未有回音,「政府一直都停留喺自願規管上,直到依家對於強制立法仍然冇進展!」對於政府最近聘請外國顧問進行研究,郭則指此舉動乃政府的「拖字訣」,實為把責任推卸到顧問身上。

須界定何為醫療儀器

私營醫療機構規管督導委員會成員謝鴻興則稱,政府一定要立法規管醫療儀器,「最重要係清楚界定乜嘢係醫療儀器!」謝建議政府必須嚴格規定儀器的使用權,並由政府機構負責嚴格監管,「好似藥物(監管)咁,由製造、入口到銷售、擁有同使用,一切都應該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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