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界批評自資院校可自我監管

【本報訊】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考慮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已修訂守則擬稿,包括加入關於院校採用公開和具透明度的學費釐定機制的指引,如列出建議學費加幅、修畢課程的全部開支等;要求院校每年定期提供策略及運作計劃摘要、質素保證及課程檢討結果,及人手編制等資料;學分累積及轉移政策和上課地點等資料,必須向學生提供。

委員會稱參考海外做法

此外,委員會認為院校披露財務資料,對提升院校透明度及增進持份者了解院校有實質幫助,做法合理。委員會亦鼓勵院校解釋累積盈餘的用途,以及填補虧損的資金來源。

文件又指,有建議強制院校採納守則,但委員會認為,守則旨在提升自資專上院校運作透明度,以及加強院校向公眾問責,院校規模、特色及理念各異,參考海外院校的做法後,決定維持由院校自行決定是否採納守則。

教協大專發言人馮偉華批評,教育局無決心和無動力監管自資助院校課程的質素,守則形同虛設,「依家好似叫院校整個聯誼組織,自我監管咁,政府根本無權力去執行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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