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獨力撫養九歲兒子的單親父親,因兒子患有過度活躍症難於管教,且發現兒子涉嫌在學校及家中偷竊,一怒之下兩度以「鞋抽」責打兒子臂及腳部,終因兒子傷勢被學校社工看見而揭發事件。
該名單親父親早前承認兩項虐兒罪,昨被觀塘法院判處監禁十四天,但因他早前已被羈留十四天,故可即時獲釋。被告獲釋後表示掛念兒子,會與兒子飲茶食飯。
被告鄭歡恆(卅六歲),承認於四月廿五日及五月二日,先後兩次在家中以「鞋抽」打其兒子。
裁判官指,法庭在處理此類案件時相當困難,可以照顧兒子的只有被告,要社署接管其子亦不容易。裁判官警告被告若再有同類事件,社署會盡量替其子找寄養家庭,他便會失去其子,今次是為了其子着想才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KTCC 279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