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菲傭傳染兩少主未證實

【本報訊】藝人黎芷珊在報紙專欄撰文指,聽說有染愛滋病的菲傭與兩名十三、十四歲少主發生性關係,令兩人中招,全城恐慌。衞生署愛滋病自願呈報系統,過去五年接獲五宗十三歲或以下新感染個案,並沒有該兩宗少年感染的通報。香港感染及傳染病醫學會代表曾德賢醫生指事件可信性不高,不論公營醫療機構或警方都無公布類似個案。

黎芷珊從朋友得知事件

曾德賢指事件有三大可疑,他未曾聽聞負責治療愛滋病的三個公營治療中心接獲類似病例;與十六歲以下青少年發生性行為屬違法,警方或法庭沒有相關個案;過往即使偶然有染愛滋病的家傭,追查發現其性伴侶不只一人,通常是其男朋友,並無接獲過涉及僱主的個案。

本報昨向黎芷珊查詢,她稱從朋友口中得知事件,之後無再深究。印傭協會主席梁慶基形容事件「罕見」,他從事中介公司廿年,只遇過兩宗印傭上班前驗身證實染愛滋病,最終返回印尼。他提醒僱主,青少年正值發育時期,對性充滿好奇心,應留意男童與外傭是否過分親密,而入境處亦有要求外傭不可與異性青少年同房。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羅軍典稱,曾接獲外傭染性病甚至愛滋病的個案,但未聽聞外傭染愛滋病後,再傳染僱主家庭成員的個案。本港僱主多數要求外傭來港後再驗身,若外傭拒絕,僱主可選擇終止合約,「大不了賠一個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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