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剛拘捕十人,涉嫌製造炸藥和藏有氣槍,意圖不軌;他們與本土派激進組織有關,自稱為全國獨立黨,鼓吹港獨,從公布資料來看,顯然他們計劃在政改前後犯事。我在本欄早已警告要提防仇恨政治的演變,今次事件正顯示仇恨政治驅使這批激進人士,在示威遊行與警察衝突之餘,正升級至採取激烈手段傷害社會。這不是孤立案例,從網上仇恨言論的散布,或許只代表冰山之一角。
香港正面對少數盲目激進分子的嚴重威脅;被捕的有不同年齡,不同學歷與工作背景,不是傳媒所經常強調的青年學生一輩。他們的學識與人生閱歷不足以阻止這樣製造炸藥、破壞社會計劃,反而提供了他們知識能力去從事暴力行為。姑不論他們各自的理由如何,這樣激進行為演變,便不是社會所可容忍的學生一時胡鬧,是由偏激政治思想發展為仇恨社會的犯罪行為;證諸海內外例子,他們大有可能演化為恐怖分子。
面對這樣可以進一步惡化的治安挑戰,香港政府與社會不能掉以輕心,而需重刑懲治,以儆效尤。且看英國人控制的司法系統最後會怎樣判刑,能否有警嚇作用。與此同時,政府與社會再不能縱容港獨思想與組織的氾濫。犯法的應認真處刑,不犯法的亦應口誅筆伐,特別是對包庇激進分子和鼓吹相近思想的政黨,社會應施加政治壓力,傳媒也不能放棄監督、追究的責任。香港需全力鎮壓仇恨政治與恐怖組織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