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涉及科技罪案的金錢損失屢創新高,根據警方數據顯示,去年因科技罪案導致的財政損失已突破十二億港元,罪案數字亦由前年五千一百多宗,上升至去年的六千七百多宗。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批評,現時並非所有有關網絡的罪案,均交由擅長調查網絡罪案的部門調查,致個別案件未必得到適當支援,大大打擊緝兇的成效,「成日聽到網絡受騙嘅受害人去警署報案嗰陣,都會被叫息事寧人,話啲錢好難追,呢種做法好奇怪。」
他希望今年初警方成立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除可掃蕩網絡犯罪集團外,也可組織整體網絡安全的跨部門小組,完善與金融機構交換資訊的渠道,亦可提供足夠培訓予各分區警署調查網絡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