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勒索男同志 「鴨嘴獸」監九月

【本報訊】有多次勒索前科、在男同志圈有「鴨嘴獸」諢號的盧敏南(二十八歲),透過手機交友程式認識任教職的男同志後,去年十一月要脅公開對方身份藉機勒索千五元,他早前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勒索罪後,裁判官曾點名指《蘋果日報》及《明報》在本案開審時,於報道中提及被告曾有同類案底屬「踩界」及不恰當行為,案件昨日判刑。

裁判官斥責被告屢犯不改,加上不認罪無悔意,決定判他入獄九個月。

為求利益「做乜都肯」

裁判官指被告專以低調的男同志圈作為犯案目標,但認為這個與被告的性取向無關,心理報告顯示被告貪婪及難以控制慾望,為求取得利益「做乜都肯」,更指被告由十九歲開始犯同類罪行,本案已是第五次,直指被告「廿八年嚟都唔知自己做乜」。

案件編號:ESCC 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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