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表決在即,炸彈風險猶存,不法之徒發「詐彈」威嚇向廉署挑機。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譚惠珠以及廉政專員、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及警務處處長等委員,昨晨雲集北角廉署總部開會期間,有神秘男子致電警方,揚言在廉署放置炸彈,警方隨即派出兩輛衝鋒車到場,而廉署即時加強內部保安,警廉人員外弛內張搜索一小時但未有發現,列作「炸彈嚇詐」案處理,由於時機和地點敏感,致電者的行為頗具挑釁性,警方高度重視案件,追蹤到電話來自旺角一公眾電話亭,正追查神秘人身份及其動機。
被「炸彈」威嚇的北角渣華道廉政公署總部,昨晨有專責監督廉署處理重大貪污案件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例會,該委員會主席現由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擔任,而當然委員則包括律政司司長或代表、警務處處長、行政署長或其代表以及廉政專員,該委員會每六星期開會一次。昨晨近八時,主席譚惠珠、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以及行政署長蔡潔如等委員會成員,陸續抵達廉署總部,而警隊「一哥」盧偉聰亦在十時十五分到達。
至早上十時四十分,警方接到一個匿名報案電話,報案人的聲音似是男性,揚言已在渣華道廉署總部大樓放置了炸彈,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為恐打草驚蛇及引起恐慌,一輛衝鋒車駛至總部外加油站,一名便衣警員下車在廉署總部外留守,兩分鐘後,另一輛警車亦隨即駛至,兩名便衣警與先行抵達的警員進入廉署大樓,與廉署職員和保安傾談後,聯同保安員在大樓外圍的行車通道和花槽搜索。
半小時後,兩名廉署人員走至停車場落客區一帶,細心檢查附近的花槽,並檢走一個黑色膠袋,其後又有便衣探員進入廉署調查,至十二時證實並無可疑物體,於是離開。五分鐘後,盧偉聰、楊家雄等先後離開廉署。其後再有數名探員乘車抵達廉署,至下午一時許,多名廉署人員再到檢走可疑膠袋的花槽巡視,又用電筒照射仔細搜查。
廉署發言人表示,昨晨十一時接獲警方通知,指有一名男子較早前致電警方,聲稱已在廉署總部放置炸彈,警方即時派員會同廉署人員在廉署總部了解情況及跟進,但並無任何發現,廉署因應事件已即時加強內部保安安排。
另一方面,由於政改表決在即,加上今次炸彈威嚇者針對廉署重地,警方高度重視案件及提高戒備,追蹤到報案電話來自旺角弼街與荔枝角道交界一個收費電話亭,鑑證科人員到場掃指模搜證,探員翻看附近「天眼」追查神秘人身份,暫未有人被捕。
此外,警方因應近期案件的風險評估,已展開代號「共建者」行動,派員到全港各區售賣化工原料或產品的公司調查,防止不法分子在市面購買化工原料用來製造爆炸物。
有化工原料店職員指,本港出售化工原料行業式微,內地價錢平選擇多,在內地更易購買。亦有店員稱,只做熟客生意,並隨時留意情況。
根據本港法例第二四五章《公安條例》第二十八條「炸彈嚇詐行為」,任何人將其明知或相信是虛假消息向他人傳達,意圖誘使該人或任何其他人相信任何地方或地點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十五萬元和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