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天開始進行政改方案的表決程序。
針對產生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香港社會經過了這一年多的討論,出現了嚴重分裂。不同意見的人互相仇恨,形成猜疑思維,互信盡失。現在的確是時候回歸包容,找出共同的基礎,建立大家認可的機制了。如果最後真的無法達成共識,難道我們還是要讓社會繼續這樣紛爭下去嗎?
換一個角度來說,今天我們的社會,連最基本的包容精神都未能夠表現,更遑論民主精神了。對民主的認知,不同的人會有所偏差。如果經過曲解,更會導致社會的混亂,而非帶來良好管治。這促使我們反思,難道香港社會有甚麼不足,還需要推進些甚麼質素和條件去配合更多選舉制度的來臨嗎?
對於民主程度有不同考慮可以商討。拒絕探討、固執己見、不容妥協,對社會有甚麼益處?追求進步,應該理想和實際都向前行。我們支持構建選擇權的基礎,同時也支持建立制約,防止社會混亂。謊言、暴力、拉布等極端狀況,難道真的是我們樂見的嗎?
特首如何選舉產生對香港發展很重要。可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使年輕力壯者能自食其力、發展自我,讓香港成為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地方,同樣重要。難道我們真的沒有其他事情可以和應該做的嗎?
有人說:一個地方是否民主,只要看看這個地方如果不是天災人禍,但施政仍然舉步維艱,這便是一個民主社會了。難道這就是我們希望見到的民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