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振聰獲准延長存檔期

【本報訊】偽造龔如心○六年遺囑,並企圖侵吞龔八百卅億元遺產的陳振聰,於前年被高院定罪,判監十二年,他現正在監獄服刑及等候九月中進行上訴。另一方面,陳振聰於三個月前透過律師入稟高院,指高李葉律師行在二○一○年,以代表律師行身份為他處理涉及逾三億四千萬元的評稅通知時涉嫌疏忽,要求高李葉民事賠償其損失。

不過,陳未有在期限內將申索書存檔,險些失去索償機會,陳昨獲准延長存檔期限後即日將申索書存檔,才可繼續訴訟。

需支付2.5萬訟費

本案被告高李葉律師行與原告陳振聰昨分別向法庭提出不同申請。被告指陳未有在期限內把申索書存檔,要求法庭撤銷陳的訴訟。陳則要求法庭延長存檔期限,並指已準備好於昨日把申索書存檔和送交給被告。聆案官指,陳逾期將申索書存檔雖然對被告不公平,但被告是一間專業律師行,法庭不想在現階段撤銷陳的訴訟,故將存檔期限延至昨午四時,並下令陳支付約二萬五千元訟費給被告。

案件編號:HCA 59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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