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警署佛堂」,住持天台自焚抗爭!屹立調景嶺逾半世紀的普賢佛院,政府昨早派員收地,惟院內三男女拒遷,與執法人員對峙,男住持走上天台危站,其後一對男女被消防及警員制服帶走,住持見狀,即燃點沾滿汽油布條纏着的左手,他頓時被烈燄包圍,同時提起左手抗議,消防射水將火撲滅,並將其制服送院。有區議員直斥當局無誠意與佛院討論安置等方案,冀佛院能原址保留。
自焚抗爭的傷者劉建國(五十六歲),據悉為普賢佛院第四代負責人。初建於一九五六年的佛院,原址位於昔日調景嶺寮屋第三區,九六年政府清拆調景嶺村時,劉為保護家園,曾一躍而下壓傷警員,佛院最後迫遷至前調景嶺警署,成為全港唯一的「警署佛堂」。去年西貢區議會通過建造將軍澳文物行山徑及歷史風物資料館,當局遂向佛院提出終止租約,今年三月為遷出最後期限,惟劉拒絕遷出。
昨晨九時許,地政總署、民政事務總署等人員到佛院收地,劉與一男一女親友拒讓他們入內,有人更手持石油氣罐,與執法人員對峙,劉更走上天台危站,人員見狀報警。警方及消防趕至,劉一時打坐一時危站,大聲斥喝地面警員:「我唔想傷害你!你唔好入嚟!」個多小時後,佛院內一對男女被衝入的消防及警員制服,同時檢走石油氣罐,劉見狀情緒激動,將汽油淋潑包着布條的左手後,再取出打火機點火自焚,他登時被烈燄包圍,但仍不忘提起左手抗議。未幾劉疑劇痛難當,把着火的布條拆掉,其左手被燒至甩皮,消防同時向他射水,至十一時十五分,劉被警員及消防制服,送院治理後情況嚴重;收地的工人進入佛院,拆走旗幟等物件。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普賢佛院在九九年七月以短期租約租用上址,其後上址被納入區議會的「建設將軍澳歷史風物資料館及文物行山徑」社區重點項目計劃,該署遂於去年七月,向佛院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書」,租約於同年十一月屆滿,由於佛院無回應或交回租地,該署昨派員收回土地。民政處表示,三名受影響人士,已被安排入住屯門寶田臨時收容中心。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批評,當局對收回佛院改建一事諮詢不足,認為應拿出誠意討論安置等方案,「唔好逼到(劉)要自焚!」而佛院與改建的資料館非勢不兩立,冀當局考慮兩者共存,讓佛院原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