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捭闔:科學化民調標準

民意調查對政策制訂的影響力愈來愈大,過去甚至有團體以民調結果來要求修改或制訂某些法律。在今次政改討論中,民調也成為雙方辯論的基礎和投票取向合理性的根據。正因民調能發揮重要政治影響力,所以易被濫用,通過操作細節,塑造出合乎其主張的結論,用以合理化其訴求。

據前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高級研究員王家英教授的意見,科學化的民調工作應符合幾方面標準。首先是樣本規模。受訪人數愈多,愈能反映整體社會的想法,誤差率也愈低。一般而言,最基本要求是六百人,誤差率約少於正負百分之五。大多數具規模的民調則以一千二百人為基準,誤差約在三個百分點內。

第二是如何選擇受訪者。除非民調以特定群體為研究目標,否則若研究是針對整體社會意見,隨機抽樣是相對科學化的做法。過去曾有團體以互聯網進行調查,結果容易傾向上網時間長,如年輕人的想法,這是抽樣偏誤的問題。另外若調查員主動說明調查目的,也可能會影響受訪者的作答。

第三是訪問成功率。成功率愈高,可信度自然愈高。因為這確保隨機抽樣的效果,也降低加權的人為作用。如近期由團結香港基金委託中大亞太研究所進行關於政改意見的民調,有約百分之六十的回應率,是一個不錯和合理的水平。

第四是問題的設計和排序是否會造成引導。調查執行機構也有義務公開問卷內容及委託機構名稱,但這些訊息也可能會因受訪者的政治取態而影響作答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