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警搜證隊 加強對示威執法

警方吸取去年處理非法佔領行動的經驗,為在混亂場面中更有效及準確掌握證據,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透露,警方未來數日在立法會門外的示威活動中,將加入新成立的「搜證小隊」,以提高調查及執法能力。據悉,「搜證小隊」有近一千三百名隊員,一旦在示威活動中有人違法,該隊會為搜證及採取拘捕行動。

去年歷時七十九日的非法佔領行動,警方拘捕多名示威者,迄今共檢控百多人,其中九十人完成司法程序,約七成被定罪或簽簿守行為等,餘下約三成獲撤控或無罪釋放。較明顯例子為去年「佔旺」期間,一名十八歲男學生被指用右手推撞一名警員胸口,裁判官庭上表示,從市民提供的短片中看到男生曾將左手伸向警員,惟現場一片混亂,難以判斷事件過程如警員所指,最後因證據不足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盧昨主持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指,未來數日立法會門外的示威活動中,將加入新成立的「搜證小隊」,冀總結過往經驗,更有效及準確掌握較混亂場面的證據,提高調查及執法能力。

盧偉聰:嚴守政治中立

盧在致詞中表示,隨着社會迅速發展,警務工作日趨複雜,面對各種不同聲音及意見,警員必須嚴守政治中立,以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的原則執法,將犯罪之人繩之於法。

消息指,新成立的「搜證小隊」約有一千三百人,分布於五個總區應變大隊,其中立法會位處港島總區,及佔旺所屬的西九龍總區將分別有二百八十名搜證小隊隊員,其餘三個總區則有二百四十名隊員,他們會每九人一組,由刑事偵緝警員及軍裝警員組成。

督察決定是否進行拍攝

其中兩人負責拍攝,餘下警員則負責拘捕,隊員若在示威中發現有人違法,先知會一名督察,由他決定是否進行拍攝,作為搜證及採取拘捕行動之用。

為嚴防第二次佔領行動,警方今日正式展開「日峰行動二」,惟Whatsapp昨日瘋傳,指警員受訓時有上級訓示,指使用武力要謹慎,否則警員日後承受壓力,家人亦受壓,令前線同事認為上級無體諒其處境。警務處人事部則向內部發聲明,指每次警隊在執行大型行動期間,總會來歷不明並打擊士氣的短訊,應加以留心,更不應廣傳,以免影響執行職務的決心。

此外,國際文化雜誌《Monocle》選出今年廿五個最佳生活質素城市,本港由去年第十三位大跌至十九位,該雜誌認為,與去年本港示威活動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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