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鴨寮街一帶售賣電子產品的店舖林立,不少商戶為廣招徠,每天均在舖前以揚聲器宣傳產品,持續而偏高的音量對附近居民造成嚴重噪音滋擾。面對投訴不斷,環保署與警方卻被指互相卸責,令問題解決無期。區議員直指舊區住宅與商舖一般較接近,認為部門必須加強溝通及執法,亦建議當局需進一步立例管制商戶使用揚聲器,以保障居民利益。
「我已經住五樓,但朝朝十一點半就開始嘈,我個同房要返夜班,朝早先休息,對佢嘅生活真係好大影響。」深水埗居民劉小姐居所毗連鴨寮街,不少店舖專售電子產品,生意競爭激烈,因此街口多間地舖由每日早上十一時半起,即以揚聲器宣傳產品,直至晚上八時為止,令劉與同房室友精神幾近崩潰,雖曾向多個部門反映,惜一直未見改善,「我同環保署投訴,佢哋話公眾地方滋擾係警方管,但警察又話要等環保署度分貝,嚟到都只係口頭勸喻,走咗之後啲舖頭又嘈過!」
另一居民黃女士亦稱,多間電子產品店舖不時「鬥大聲」推銷產品,令日常生活大受影響,「啲仔女覺得好嘈集中唔到,要去圖書館溫書,連脾氣都暴躁咗。」記者曾於日間時分到黃女士家中量度噪音,一度錄得音量高逾八十分貝。
「我企喺度一分鐘已經覺得好煩躁,更何況啲居民日夜都要忍受住呢啲噪音?」當區區議員劉佩玉曾就有關問題於區議會遞交文件,而警方與環保署亦曾到區內宣傳,惟未見成效,認為當局應進一步立例管制商戶使用揚聲器或產生聲浪之限制,「好多舊區都有類似問題,好似深水埗咁,好多條街都係住宅同店舖好接近,部門除咗量分貝,都應該以市民投訴數字做參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過去一年曾接獲二十一宗相關投訴,職員若發現聲浪較高,會即場要求推銷員減低聲量。
發言人強調,於公眾地方產生之噪音問題由警方負責執法,執法時並非以量度噪音聲級作為評估指標,而是按實際情況參量,在保障市民免受不合理噪音滋擾及不妨礙正常市民活動兩者間取平衡。
警方發言人則說,過去一年共接獲近一百四十宗投訴,每次均有派員巡查,並已成立檔案定期巡視,曾向違例商戶發出七張告票、逾二十次警告及四十次勸喻。發言人又稱,根據《噪音管制條例》,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處或公眾地方使用擴音裝置發出噪音令人感到煩擾,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