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是骯髒的,吃政治飯的政客自然不可能乾淨,所以,多名收受淫賤黎秘密捐款的反對派政客獲立法會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放生,一點也不奇怪。立法會自己人查自己人,不過是掩人耳目的把戲而已,根本不可能查出甚麼結果,尤其是在同道中人的包庇之下,反對派政客更是有恃無恐。老實說,如果今次捲入醜聞的是建制派議員,必定吃不了兜着走,豈有這麼容易過關。
最荒謬的是,淫賤黎親口承認向多名議員捐款,而其中之一的涂謹申卻指淫賤黎是因為「很疲倦」,接受訪問時「受到誤導」云云,簡直是侮辱市民智慧。就是這個涂謹申,當年利用議員津貼租用民主黨及自己持有的物業,利益衝突的嫌疑水洗也不清,他辯稱是「一時疏忽,無心之失」,結果渾然無事。反對派一而再、再而三獲得放生,這究竟是甚麼原因呢?
不管是甚麼原因,立法會議員收受政治捐款而沒有申報利益,替政黨「袋住先」也好,自己「袋袋平安」也好,都明顯違反有關制度。反對派政客批評港府官員時往往義正詞嚴,得理不饒人,一旦輪到自己身有屎,卻文過飾非,百般狡辯,這不是雙重標準又是甚麼?指望立法會調查捐款醜聞無異於緣木求魚,看來最後還是要廉政公署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