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案時序

2014年:

7月29日 官方正式公布周永康涉嚴重違紀被查。

9月22日 內地傳媒指中央政法委召開會議,要求政法系統黨員幹部,做到「三個決不允許」,包括決不允許出現與中央決定不一致的聲音,決不允許傳播政治謠言,決不允許醜化黨和國家形象。

10月23日 四中全會開幕,未提周永康案引發外界關注。

10月27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草案,反腐方面提出多項修訂,首度擬將具體涉貪金額與量刑脫鈎,改為定出三檔刑罰級別。據分析指出,可能成為周永康、谷俊山等大老虎的「免死金牌」。

11月5日 司法部副部長張蘇軍透露,中紀委仍正在對周永康案進行調查,並指調查可能會有較長過程,但承諾將向社會公布周案。

12月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中紀委關於周永康的審查報告,決定開除周的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對周立案偵查,予以逮捕。

2015年:

1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於美國華盛頓演講時透露,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案,尚未移交法院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仍在偵查中,並表態對周案「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3月 內地傳媒引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周永康案將公開審理,並透過微博發布過程;中紀委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組長張建南指出,公開程度不會比薄熙來案差。

4月3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周永康被控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三宗罪,已由天津市檢察機關向天津法院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周成為三十五年來,內地首名受審的政治局常委。

5月22日 周永康案在天津法院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審,但官方當日未有公布。

5月28日 海外傳媒指,周永康案或會在第十八屆五中全會前結案,以免輿論出現偏差,或對十九屆的人事安排有負面影響。

6月11日 官方公布周永康案一審判決,三罪合判無期徒刑,周當庭表示認罪並不作上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