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港口地倡部分納貨櫃碼頭

【本報訊】政府提出一系列善用葵青區港口後勤用地建議,以便提升葵青貨櫃碼頭的貨物處理能力和效率,當中包括會批出四幅合共約十五公頃土地予貨櫃碼頭營辦商,以及延長租期,由現時只有三或五年延長至七年,又研究興建多層停車場、綜合大樓,存放貨櫃和處理貨物。

優化物流中小企租約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針對港口愈趨擠塞和愈來愈多貨櫃貨物集中在貨櫃碼頭處理問題,當局建議將部分港口後勤用地納入貨櫃碼頭範圍,以擴大碼頭的貨櫃場地空間,增加駁船泊位設施,提升碼頭處理能力,以便能更有效處理數量趨升的轉運貨物。

政府亦提出,協助在葵青區以短期租約租用港口後勤用地營運的物流業中小企,改善其運作模式,優化短期租約條款和條件,配合其運作需要。為配合長遠發展,政府建議探討在合適港口後勤用地興建多層設施,開拓更多空間作貨車或櫃車停泊、貨物存放或集裝運作等用途,以便在碼頭周邊騰出更多土地,支援港口運作,配合港口未來發展。政府指,落實各項建議時需不同碼頭營辦商、短期租約租戶、其他港口使用者緊密合作及支持,樂意看到業內各持份者向運輸及房屋局遞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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