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提覆核 指屋署執法不公

【本報訊】屋宇署處理僭建物政策朝令夕改,業主無所適從!長沙灣順寧道秀怡閣一樓平台僭建花架被屋宇署檢控,但業主力指該署早已取消清拆令,並發滿意紙,不明白為何被檢控;業主更反指隔壁大廈外牆石屎剝落跌落平台,又有劏房,但屋宇署懶理。業主父子兵分兩路迎戰,父親在法院抗辯,兒子則司法覆核屋宇署執法不公平,誓要討回公道。

業主鍾文正在九○年以一百萬元購入秀怡閣四百多平方呎單位,連逾千平方呎平台,用來種花養狗,其子鍾俊輝多年前在平台被隔壁大廈外牆剝落的石屎擊中頭受傷送院,到來調查的警員建議他們在平台加建「保護罩」以策安全,鍾家於是在○五年加建花架,部分地方則有鐵皮頂。

指未說明何處僭建

到○九年,屋宇署發出清拆令,要求鍾家拆鐵皮頂,但無提及要拆花架,鍾家拆走鐵皮頂後,獲發滿意紙。但三年前又收到清拆令,指要拆平台僭建物,但無指明是甚麼僭建物,鍾家去信屋宇署要求澄清,該署後來取消了命令。當鍾文正以為可以安居之際,今年三月突然收到法庭傳票,指他沒有遵從清拆令,五月初上庭應訊。鍾文正無請律師,親自出庭質疑控方未講清楚哪裏僭建,裁判官亦着控方解釋清楚,案件押後至五月底,其後因控方未準備好文件,案件再押後至七月底。

日前,屋宇署負責該案的姓翁人員致電鍾文正解釋,稱由於有新政策,秀怡閣是目標大廈,所以要拆花架。鍾文正反駁:「隔壁大廈外牆石屎剝落、順寧道舊樓劏房林立,為何屋宇署不執法?」對方竟稱:「那些不是目標大廈。」鍾文正質疑屋宇署選擇目標大廈的準則,竟不將危險的大廈、劏房列優先執法目標,反而理會無關痛癢的花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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